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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女”昨日起诉酒吧

2000-08-01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邓婷 通讯员 李涛 我有话说

本报7月31日讯倍受关注的“丑女”高彬被酒吧拒之门外的事件发生后,曾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今天下午,北京市朝阳法院正式受理了烧伤毁容姑娘高彬起诉北京敦煌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消费侵权纠纷案件。据了解,此类“因相貌歧视,侵犯消费权”的起诉案件十分少见。

24岁的高彬在起诉中称:北京敦煌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服务员和老板彭柏分别于2000年4月22日、4月29日和5月1日多次无理拒绝我进入其酒吧内消费,并于4月29日对我向外推搡,侵犯了我的消费权益和人格尊严。高彬要求敦煌餐饮公司公开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在起诉时高彬向法庭提供了多份证言以证实被酒吧拒绝入门的事实。而敦煌餐饮公司老板彭柏则说:“酒吧本身就有残疾员工,不会歧视残疾人。酒吧里写着‘礼貌、热情、周到’就是我们的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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